2)第411章胖经理是个好人啊_我就是能进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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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内部讨论的结果。

  最终阿迪达斯决定只签两年,未来看表现和影响力,决定提升还是降低代言费,他们拿出的合同叫做‘2+合约’。

  ‘2+合约’就是说,首先签订两年,代言费总计2500万美元,两年以后有优先续约权,但代言费要重新商谈,两年前决定不再签约,甄少龙也不签约竞争对手,阿迪达斯会赔偿500万美元。

  所以合同总计价值是3000万美元。

  这份重磅代言合同,让甄少龙一跃成为“商业收入高于薪资”的球员。

  当《每日镜报》曝光合同价值以后,媒体的舆论焦点,再次集中到了甄少龙身上,每年1250万美元的代言费,实在是有些可怕了,都能和美国nba联盟的顶尖巨星相比,远远超过绝大部分足球明星。

  许多人都为这则消息震惊。

  媒体、球迷只是议论一下,分析下阿迪达斯重磅签下甄少龙的原因,肯定不止是极为优秀的表现,肯定和他‘中国足球明星’的身份分不开。

  “阿迪达斯签下甄少龙,等于是打了两份广告:一份在欧洲,一份在中国。”

  “中国市场对阿迪达斯非常重要,签下甄少龙就能帮助他们,在和对手耐克的竞争中占据主动。”

  “甄少龙在欧洲的影响力,也是不容忽视的……”

  有些人和甄少龙的签约相关,比如纽卡斯尔联俱乐部主席迈克尔-阿什立,他看到消息感到很惊讶,然后就是深深的懊恼。

  当初谈甄少龙的合同时,阿什立是直接参与者,毕竟是五千万英镑的大合同,但他多数时间都在考虑年薪,肖像权方面的考虑不多,合同中的相关条款,也只有俱乐部可以做相关的宣传,比如一些赛事,比如球衣的售卖,等等。

  广告和球衣、用品等售卖方面,甄少龙也能有百分之五十的收入分成。

  其他就没有了。

  甄少龙的肖像权都在自己手里,他签到了重磅大合同,收入自然也都是自己的。

  阿什立后悔了!

  如果当初能多掏出一些资金,比如把年薪上涨个两百万美元,俱乐部肯定能争取到一定比例的肖像权。

  哪怕只有百分之三十也好啊!

  “这笔买卖亏了!”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,最难过的莫过于金钱放到眼前,却让它们轻飘飘的离去。

  阿什立也马上调整心态,主动让俱乐部接触阿迪达斯公司,和对方一起组织甄少龙的签约仪式。

  签约仪式,也是颁奖仪式。

  ‘欧洲金靴奖’就是阿迪达斯公司赞助的奖项,阿迪达斯做谈判以前,就考虑把颁奖典礼,和正式的签约放在一起,还咨询了甄少龙本人的意见。

  甄少龙当然无不可。

  事实上,他最希望的是,奖杯自动邮寄过来,就省去了参加什么仪式、典礼,但正式谈好合同后,他还是很有精神参加典礼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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