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五十章 代言_战国野心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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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联系在一起的一部分人。

  他们受制于宗法制,对于宗法制深恶痛绝,处在一种新生、且足以迸发出强大力量的初始之时。

  墨家的这些说法,自然是后一种人的代言,而且这些人此时拥有足够的人口、力量、金钱,他们需要相信,并且想要相信墨家关于法、义、仁的新解释和新说法。

  这是一种非科学的、虚构的、有很大历史唯心成分的学说。

  想要推翻这种学说,需要否定“上古自然之世人不同义”、“人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”、“人人求利是天帝赋予人的本性权力”、“人人趋利避害是本性”等几个问题。

  那么,这种否定足够简单、足够有煽动性吗?自耕农同意吗?手工业者同意吗?商人同意吗?作坊主同意吗?已经凝聚在一起的墨家同意吗?

  若是站在贵族世卿的角度反对,那么双方都唯心,都不科学,就看哪家信得多,谁把谁干趴下。

  若是站在之前说的那些雇工的角度,从科学上论证这不对,那证明天下已经远非此番模样,代言这些阶层利益的墨家已经不再是变革的驱动者,那么此时的敌人也早已经化为枯骨,适也就没必要苦心孤诣地篡改墨家的学说,早投身另一边去了。

  现在没有第二种可能,那就只能靠暴力,那就更简单了。

  看是庶农、手工业者、商人、墨家的意志让世卿贵族和王侯服从,还是反过来王侯世卿大夫的意志让庶农、手工业者、商人和墨家服从。

  这一切论证、理论、合理性、阶层代言,都完全不同于法家的法的基础,也不同于儒家的礼的基础,而是墨家自己的另一套完全不同的体系。

  可能在杀人者死、伤人者刑这个结果上,能够达到和法家近乎相似的结论,但本质上则是完全不同的推论过程,或者说法是结论还是起点;法是众人之利、还是君之私器的区别。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件事上,也堪堪算是《周易》中所言的“天下同归而殊途,一致而百虑”。

  但是墨家的这一切,与儒家的理论都格格不入,与此时天下的主流说法也完全是另起炉灶。

  所以,若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,吴起说墨家之法与秦地之法“天下同归而殊途,一致而百虑”,适可以点头表示同意。

  以墨家的辩术,这就像是不能说因为羊是白的、雪也是白的,就认为羊就是雪,而雪就是羊。

  但是墨家可以说,羊和雪有共同点,那就是都是白的。

  然而,吴起谈及到“绘事后素”和“先质后文”的相似的道理时,适除了不置可否外,绝对不能做简短的回答是还是不是,因为这是个颇为严肃的政治问题。

  即便如今墨家势大,儒家因为尚未与“天命、天人感应”融合,双方非是同等对手,但考虑到双方可以矛盾到儒家称呼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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